位置:潜江中栋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预缴增值税是否要预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在预交企业的增值税的时候,会有一些疑问,预交的时候还有哪些税要同时一起缴纳呢?那么预缴增值税是否要预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呢?小编建议预交增值税后,应该同时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或者在年底时,把预交的增值税部分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一起交纳了。
答:城建税和教育费是按增值税实际缴纳的税额计算缴纳的。如果发生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也必须同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令第448号)第三条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答:需要预缴附加税费。因为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的计税(费)依据是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合计数
城建税和教育费是按增值税实际缴纳的税额计算缴纳的。
如果发生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也必须同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第十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个月内,一次退还纳税人。
以上内容就是潜江中栋会计培训学校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预缴增值税是否要预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相关内容了,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或者留言咨询,感谢阅读!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405/news/306874/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潜江中栋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预缴增值税是否要预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