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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怎么算

来源:潜江中栋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2/3 15:29:04

不同情况下缴纳的押金,处理方式上也会不一样的。所以今天的问题和押金相关: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怎么算?包装物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处理大家又是否真的了解呢?

问: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怎么算?

答: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

而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与上述处理一致,即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缴纳增值税。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从 1995年 6月 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当期销售额中,依照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因此应注意在没收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的押金时,不再计缴增值税和消费税,因为在押金收取时就已经并入了酒类产品销售额中计算缴纳了增值税和消费税。

而对销售啤酒、黄酒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即与销售非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处理方法一致)。

相关知识问答:
一:包装物押金计入销售额会计处理

答: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涉税处理。

包装物租金属于“营改增”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收入,一旦收取,就适用17%的增值税税税率计税。

包装物押金则视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则进行增值税处理:

①一年以内且未超过企业规定期限,单独核算者,不做销售处理;

②一年以内但超过企业规定期限不再退还的,单独核算者,做销售处理;

③一年以上,一般做销售处理;

④酒类(黄酒、啤酒除外)包装物押金,收到就做销售处理。

以上内容就是潜江中栋会计培训学校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怎么算的相关内容了,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或者留言咨询,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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