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潜江中栋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在建工程发生的损失可以扣除吗
答: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为其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一)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二)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三)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答:需要填写的报表: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免税销售额”中;自动生成第9栏“免税销售额”中; 2.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同时填写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二部分免税项目列“免征增值税销售额”中
答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答: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答: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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