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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离职员工的仲裁费怎么做会计处理?离职员工与企业发生了劳动仲裁,如果是申请补发工资,那么在会计处理上要按照工资薪金进行处理。跟多内容,小编在下文做了具体的整理与分析,有兴趣的朋友,快来一起看下文吧!
问:离职员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根据仲裁结果,支付给离职员工的仲裁费应该怎么入账?
答:如果离职员工跟企业发生了劳动仲裁,企业终根据仲裁结果给员工支付了相关费用,在会计处理时应根据具体类别进行分门别类进行。
1、补发的工资:这是劳动仲裁中经常出现的内容之一。企业应视同正常的工资支出,计入职工薪酬,并按照正常的“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2、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双倍工资等:具有处罚性质,多出正常工资的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管理问题导致的支出,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
3、补发的离职补偿金: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常发生劳动仲裁的原因之一。企业应视同正常的离职补偿金,以“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
4、补发的其他各类补偿或员工应得的支出,根据具体性质进行归类,原则参照前述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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