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秦皇岛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进项税加计扣除申报表如何更改

进项税加计扣除申报表如何更改

来源:秦皇岛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6/18 15:17:45

  新税法实施之后,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采取加计扣除的方式,加计扣除的额度是10%,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很明白加计扣除是怎么回事?也不清楚进项税加计扣除申报表如何更改.本文将给予详细的介绍,希望你能明白.

  加计抵减情况

  本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

  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

  若第4列≥0,且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

  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

  若第4列<0,则第5列等于0.

  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

  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加计扣除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也就是说,按照研究费用是否资本化为标准,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75%.高新企业都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详细介绍了进项税加计扣除申报表如何更改,也介绍了进项税额加计扣除是怎么回事.作为企业的一名财务会计,一定要搞清楚,企业的加计扣除是按照当期和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进行扣除的.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853/news/203496/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秦皇岛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进项税加计扣除申报表如何更改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