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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及室内设计合同如何缴印花税

来源:杭州下城上元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12/3 11:07:30

  装修及室内设计合同如何缴印花税?


  一、装修:

  对于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根据税务局《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二、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②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三、室内设计:

  同一应税合同中既有签订设计内容,又有签订装饰装修内容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缴纳印花税的问题.装饰、装修合同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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