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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

来源:武汉恒企会计实操培训班时间:2021/7/31 14:25:17

  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跟随武汉恒企会计实操培训班小编来看看吧!

增值税8种特殊销售方式

  1.采取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1)折扣销售

  (2)销售折扣

  (3)销售折让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3.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

  以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以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包装物押金处理

  (1)单独记账、没有逾期,不征税

  (2)逾期(合同约定或以1年为限)则征税

  注意:押金为含税收入、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啤酒、黄酒按上述规定处理,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6.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

  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7.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

  因服务中止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销售额

  发生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纳税人提供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接受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8.其他注意

  (1)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机场建设费.

  (2)客运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3)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和代理报关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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