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临沂春华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计提高温补贴分录怎么做

计提高温补贴分录怎么做

来源:临沂春华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3/12 9:00:03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冒着高温进行作业,是有高温补贴的,那么计提高温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写?高温补贴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来发放,当我们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应该怎么做呢?想要了解请看下文计提高温补贴分录怎么做,相关的会计分录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列举出来了,更多内容详情请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计提高温补贴会计分录

  一、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高温补贴可以税前扣除吗?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因此,企业发放给员工的采暖费补贴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标准,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而对于员工拿着发票来报销的情况,由于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因此不可以税前扣除。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4427/news/331732/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临沂春华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计提高温补贴分录怎么做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