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大理泽为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疫情后直播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

疫情后直播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

来源:大理泽为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12/6 16:38:34

  疫情后直播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

  问:请问现在直播属于什么行业?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疫情后直播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

  答:直播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互联网在国民经济分类中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而互联网+的发展已经打破了固有的行业划分。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一般需要区分是否属于娱乐行业,所以互联网直播如果是非娱乐行业的,网络直播的广告收入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如果贵司是娱乐业,那么就需要全额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相关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 × 3%

  第五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税务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时一并征收。(广告业包括广告发布和广告代理业)

  第七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缴费人应缴费额的大小核定。

  第八条 缴费人应当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891/news/449460/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大理泽为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疫情后直播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