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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分享了开负数发票和保管发票的方法:
一、开负数发票
1)跨月不能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
2)点击工具条上负数按钮,系统弹出所对应的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及号码填写的窗口,为了确保正确,要求两次填写相应的正数发票的代码及号码,如果当前发票库中有这张正数发票,点击确认,调出填开负数发票的窗口,系统根据正数发票的内容自动填写负数发票,如果其中商品信息有变化可修改。
如果当前发票库中没有这张正数发票,那么输入发票的号码和代码后,点击确认,调出填开负数发票的窗口,由企业手工填写这张负数发票。输入时数量的输入应取负值,单价为正,系统在备注栏自动填入对应的正数发票的号码及代码,填开完毕直接打印。
3)负数发票不能附带清单,不能加折扣。
4)一张负数发票可分多次红冲,但所开的全部金额不能超过与之对应的正数发票的全部金额。
5)负数发票在金税卡并不被记录购方税号,其购方税号被相应的正数发票的号码及代码取代,当查看一张负数发票的明细时,系统根据所记录的正数发票的代码及号码得到购方信息填入查询界面。
6)如果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带有清单,则负数发票的商品名称栏中的内容为“详见对应的发票及清单”。
二、保管发票:
(1)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2)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3)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当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
(4)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毁损。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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