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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后怎么开完税证明

来源: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3/28 14:17:01

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后怎么开完税证明

答:根据《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75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后需要另外开具完税凭证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在办理完税凭证时,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所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并在保险单上注明'完税凭证已开具'字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的联(存根)和保险单复印件由税务机关留存备查,第二联(收据)由纳税人收执,作

什么是车船税完税证明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

什么是车船税完税证明?

答:车船税的完税证明是缴纳车船税时税务局打印交给纳税税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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