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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发票跨越红冲申报纳税的处理

来源:北京恒企教育时间:2020/7/4 17:11:22

  随着经济市场的不断变化,企业不得不扩展自身的业务范围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因此企业的经营范围很有可能会跨越异地,那么企业在异地经营时,除了需要外经证备案以外,还需要开具异地发票?企业会计应该如何处理异地发票呢?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异地发票跨越红冲申报纳税的处理.

  异地发票跨越红冲申报纳税的处理

  1、首先打开开票软件,点击月末处理,再点击本月统计,查询本月实际销售是多少?

  2、实际销售金额=正数发票金额和红冲发票金额.

  3、登录国税网上申报平台,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在本月销售额列填入实际销售金额计可.

  4、红冲和正常申报的方式是一样的.大家像往常一样正常申报计可.

  红冲发票申报时需不需要再做处理

  根据国税总局重新修订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规定纳税人开具发票和取得抵扣凭证的情况不仅在申报表中反映,而且数据要与抄报税、抵扣信息采集等金税信息完全一致,这就意味着目前我司遇到的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又被工厂作废时,必须通过红冲增值税发票来解决,因此,重申:请业务员务必拿到增值税发票时与报关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对以后再交财务进行认证.(当月未认证的增值税发票作废不用红冲税普通发票红冲的操作流程

  一、凡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能取回原发票的,如果销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可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如果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账联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将收回的发票联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

  二、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无法取回原发票,需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销货方必须取得对方主管税务机关的有效证明.即由购买方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申请,购进货物的发票联、记账凭证、入库凭证、运输凭证,购进货物合同及协议书),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XX省XX县(市、区)税务局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普通发票专用)"(省内),或由购买方提交进货退出或折让的有关书面材料并附有关资料交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出具意见并盖章后(省外),才能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合法依据.否则,销货方不得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异地发票跨越红冲申报纳税的处理在进行时一定要注意仔细核算,企业在外地经营时容易产生财务核算的各种问题,这不仅不利于企业税务的及时申报和抵扣,也不利于企业会计工作的开展,因此,会计在处理异地发票跨越红冲申报纳税时更加应该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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