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东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疫情后东莞普通发票开具有哪些规定

疫情后东莞普通发票开具有哪些规定

来源:东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11/22 17:21:20

  疫情后东莞普通发票开具有哪些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疫情后东莞普通发票开具有哪些规定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272/news/441242/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东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疫情后东莞普通发票开具有哪些规定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