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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①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②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2)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①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②发生的清理费用等。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③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④保险赔偿等的处理。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⑤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结转“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清理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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