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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丢失找到责任人赔偿涉及的会计分录

来源:嘉善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2/3 11:24:49

  【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丢失,找到责任人赔偿,涉及到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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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因伤死亡如何领取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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