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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利息的分录

来源:娄底恒企会计培训机构时间:2019/12/1 10:26:15

  公司开给客户的商业承兑汇票,末尾被客户给兑现了,公司就需要为这张商业承兑汇票上的金额进行支付.在公司支付了汇票上的这笔金额后,很多人就会好奇具体分录写法,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利息的分录应该怎样处理?

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利息的分录

  支付商业承兑汇票利息的分录

  商业承兑汇票属于应收票据,所以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时,做分录: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其有以下特点:

  1、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长不超过6 个月

  2、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天

  3、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4、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按贴现率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票款付给持票人的一种授信业务.

  商业汇票持有人在资金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承兑的商业汇票向银行办理贴现,以提前取得货款.

  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程序

  在企业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等情况下,由购货方或销货方根据已发生的真实交易和已承担的债务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并由购货方(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收到开户行银行转来的付款通知,审核凭证确定是否付款,并在三天的承付期内通知银行付款或向银行提交拒付理由书,承付期内未做出反应的,银行视作沉默承付,承付期满的次日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若银行不足支付,开户银行会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再委托收款凭证备注栏注明付款人无款支付,连同汇票一并寄回持票人开户行转持票人.

  销售企业在收到商业汇票后,在持有的商业汇票承兑到期个邮程时以商业承兑汇票为和托收依据到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结算",委托开户银行收款,若付款人无款支付,则会收到开户银行转来"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及退回的商业汇票.

  计提商业承兑汇票利息分录

  如果是计提的利息.

  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利息

  贷:财务费用

  如果是到期的利息.

  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利息

  贷:财务费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当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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