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昌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发票抬头写错了可以重新开吗

发票抬头写错了可以重新开吗

来源:昌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9/10 14:34:44

  【问】我们公司是有限公司 对方给我们开票的时候写成了有限责任公司 ,这种发票我们要不要?

  【答】需要换开发票的。


  相关知识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6] 156号)的规定:“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四)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开具错误可按以上规定作相应的处理,普通发票开具错误若销售方当月未作帐务处理可直接作废,如果已作帐务处理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发票抬头写错了可以重新开吗?”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会计方面的疑问,可以联系在线客服,会有专业的答疑老师为你解答。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1825/news/252613/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昌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发票抬头写错了可以重新开吗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