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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金,简单来说就是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种增加金性质的存款。当收到客户交来的增加金,应及时开收据、做账。那么,收到增加金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会计分录,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收到增加金的会计分录
增加金可以作为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看待,具体分录如下:
1、若为收到对方增加金,确认为负债,计入其他应付款。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增加金
2、若为付给对方增加金,确认为资产,计入其他应收款,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增加金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的会计核算
其他应收/应付款,其作用是放置那些不属于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的款项。
1、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增加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
(1)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
(2)存入增加金
(3)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4)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增加金
(5)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
(6)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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