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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增加金保险计入什么科目

来源:汉中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2/25 13:52:56

  问:投标增加金保险计入什么科目

  答:投标增加金通过其他应收款--增加金科目来核算.

  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增加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的项目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增加金(如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相关知识: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主要核算怎么做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增加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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