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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何时计缴企业所得税

来源:天津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6/29 17:22:23

  很多会计新手在刚接触财务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何时计缴企业所得税?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加熟练的掌握这个层面的财务知识,小编已经在下文中整理出了一些相关内容,希望你们能够有所启发.

  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何时计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所以,贵司应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

  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经过了几次大的修改,因此,一些老会计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是不可取得,按照您上述编制的会计分录来看,您是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记账的.会计分录完全正确,只是"应交税金--所得税 "科目,改成"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较妥当.

  企业所得税应当计提,计提后才能准确反映"净利润"即: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这是利润表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填报"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下的重要依据.因此,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要求必须计提所得税.

  计提的原始凭证应当为"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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