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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来源: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0/22 16:11:21

  问: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其计税依据是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

  根据《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及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地方分成的电力建设基金、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盘锦、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郑州、开封、济南、合肥、芜湖、安庆、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汉、黄石、荆州、南昌、九江、长沙、岳阳、成都、广州、南宁、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

  (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的用于水利工程和防洪设施建设的各项基金(资金、附加、收费),统一纳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第五条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计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划转办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

  相关知识:

  水利基金可以差额计税吗

  一、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二、文号:财税[2016]12号关于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经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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