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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股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来源:上海宝山区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1/27 18:13:11

  【问】库存股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答】库存股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涉及库存股的业务,只能引起股东权益的增减,而不能为企业创造收益或带来损失.库存股的会计处理方法是:面值法和成本法.

  面值法,即库存股票按面值记账,当购入库存股时,视同赎回股本处理,并且以赎回股本调整股本,即取得库存股所付出的代价.当超过面值时,超过部分或者全部借记"利润分配"账户(看成出让股份的股东应得的一部分权益),或者由"股本溢价"和"利润分配"账户分摊.如果取得库存股票所付代价低于面值或设定价值时,应贷记同类股票的"股本溢价"账户(视为该类股票的缴入股本总额有所增加).

  面值法主要适用于正式的资本收缩或意图减少资本,而一时又来不及办理的法定减资手续,或暂时还不愿办理这种手续的情况.库存股按成本计价,即按重新取得的成本入账,而不考虑原先发行价格或面值.成本法一般适用于收回的股票日后再予发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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