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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差额记什么

来源:上海宝山区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1/27 18:12:13

  【问】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差额记什么

  【答】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源,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知票据,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或应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5.3.6 金山公司2000年6月11日收到客户金阳公司开出的30日后付款,带息3%的票据,面值为15000元.因采购商品将其背书转让给金泽公司,收到商品价值16000元,补付银行存款1000元.增值税暂忽略不计.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2000年6月11日:

  借:道库存商品 16000

  贷:应收票据 15000

  银行存款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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