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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

来源:兰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15 17:38:20

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是针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是按照所支付的金额和成本总和,再加上20%的进行扣除。加计扣除的意义在于降低房地产的税收,降低房价,但是好像没有太大的效果。以下是有兰州仁和会计培训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计扣除金额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之和的20%,但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购进时,会计上已不能从购进的价格中区分这两者的金额是多少。

  假如通过一定的途径从原房地产开发公司掌握了两项金额数据,但这一数据并不能认为就是整体购进企业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

  因此,即使整体购进房地产开发项目再转让从政策方面可以加计扣除,但实际操作中仍有难度。

  购进在建工程再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加计扣除

  一是购进的在建工程价款均是房地产开发成本,加上继续开发发生的开发成本,计算加计扣除的金额。

  二是购进的在建工程价格,理解为由原开发企业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和利润组成,原企业的期间费、税金和利润按政策不是加计扣除的基数,因此以原企业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加上购进后继续开发发生的成本,计算加计扣除的金额。

  这一方法计算加计扣除与整体购进房地产项目再转让的加计扣除有同样的问题:将原开发企业的取得土地使用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作为购进开发公司的对就数据,在逻辑上说不通;开发公司购进在建工程在会计处理中,一般将购进价款作为整体金额,计入开发成本,难以区分原企业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金额和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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