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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报废年限不清楚

来源:惠州优路教育培训机构时间:2020/4/3 14:15:10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是消防工程师经常需要面对的日常工作之一,不少消防工程师对消防设备/器材的具体报废年限并不清楚。北京2019-07-01实施的DB11/T1620—2019《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很清楚的规定了一些消防设备/器材的具体报废年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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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2.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报废条件及处理方式应符合GB29837的规定。
  5.2.3.2蓄电池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严重变形、锈蚀、漏液等情况时,也应报废。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5.3.3.1组装消防水箱如通过紧固螺栓或内补胶的方法处理后仍渗漏,或组件出现裂纹等缺陷应报废。
  5.3.3.2消防水泵在零流量、额定流量下扬程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经维修仍与设计偏离度大于10%时应报废;柴油机消防泵启动蓄电池无法正常充电的蓄电池应报废。
  5.3.3.3气压给水装置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应报废。
  5.3.3.4水泵接合器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应报废。
  5.3.3.5管网和支吊架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明显机械性损伤或钢管出现1处以上“砂眼”的管段应报废。
  5.3.3.6阀门、止回阀、电动阀、电磁阀、水泵控制阀出现严重锈蚀、明显机械性损伤或维修后仍漏水的应报废。
  5.3.3.7减压阀本体、法兰锈蚀面积达到1/3应报废,无法更换同规格配件或更换后仍不合格应报废。
  5.3.3.8出现以下情况的安全阀、过滤器、压力表及附件,经维修无效的应报废:
  a)安全阀开启或回座压力不在设计压力范围内或漏水;
  b)指针不能归零且偏差超过±5%;
  c)表盘破碎、表盘刻度不清晰、抗震表漏液;
  d)过滤器本体锈蚀面积达到1/3,或滤网锈蚀面积达到1/3且无法更换同规格滤网。
  5.3.3.9室外消火栓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应报废。
  5.3.3.10室内消火栓锈蚀面积达到1/3或维修后仍漏水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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