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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一造 造价管理 真题考查考点

来源:十堰优路教育时间:2021/7/6 10:20:01

我们都知道目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正在进行中,为帮助考生们更好地进行备考,十堰优路教育小编特整理了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真题考查考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快来看看吧!


考点一:工程施工合同订立(2019年单选)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④专用合同条款;⑤通用合同条款;⑥技术标准和要求;⑦图纸;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⑨其他合同文件。


考点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2019年多选)

设备采购合同违约责任:①从迟交(付)的周到第四周,每周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迟延付款金额)的0.5%;②从迟交(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迟延付款金额)的1%;③从迟交(付)第九周起,每周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迟延付款金额)1.5%。在计算迟延交付(付款)违约金时,迟交(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考点三:工程施工合同履行(2020单选)

工程竣工日期的确定:①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②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③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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