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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及施工作业员安全生产权利及义务

来源:襄阳优路教育时间:2019/12/6 14:27:45

  2020年二级建造师备考工作已全面启动,不少考生也都投入了紧张备考的状态。在新版教材上市前要如何复习呢?优路教育特为各位二建考生精心梳理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核心知识点,以供各位考生参考。今天要推荐给大家的是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第6章核心考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及施工作业员安全生产权利及义务。
  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1)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在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
  (2)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2)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4)紧急避险权;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7)依靠工会维权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2、义务: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义务;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3)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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