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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工程法规 施工许可制度

来源:安阳优路教育时间:2021/1/13 14:05:05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历年二建考试时间推测2021年二建考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下旬进行。为了帮助大家了解二建考试科目,轻松备考2021年二建考试,今天安阳优路教育的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施工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1)废止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重新核验施工许可证条件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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