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衡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城镇土地税需要计提吗

城镇土地税需要计提吗

来源:衡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5/26 17:36:40

  在我国大家都知道的一个规定就是土地是归所有,我们只是具有使用权而已,所以作为商业用地的话来讲,很多时候都是需要缴纳土地税收的,那城镇土地税需要计提吗?具体的内容小编整理了以下资料,大家看完就知道了.

  城镇土地税需要计提吗

  每月末,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和会计处理.按规定,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税.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如期足额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一、取得土地尚未开发或已开发但项目未开始销售

  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按实际拥有的土地面积和适用税额计算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项目建成并开始销售

  1、如果公共设施(会所、泳池、道路、小区绿化用地等,下同)在项目销售结束后归业主所有的,则按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占可售单元总占地面积(含公共设施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每个可售单元应分摊的土地面积.以可售单元总占地面积减除上月末累计已售单元分摊的土地面积计算当月应税土地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月度计税土地面积=[未开发土地面积+已开发未开始销售项目占地面积+可

  售单元总占地面积(含公共设施占地面积)×(1-上月末累计已售单元建筑面积之和/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12

  2、如果公共设施在项目销售结束后归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的,则按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占可售单元总占地面积(不含公共设施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每个可售单元应分摊的土地面积.以可售单元总占地面积减除上月末累计已售单元分摊的土地面积计算当月应税土地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月度计税土地面积=[未开发土地面积+已开发未开始销售项目占地面积+公共设施占地面积+可售单元占地面积×(1-上月末累计已售单元建筑面积之和/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 ÷12

  3、年度应纳土地使用税=∑(各月应税土地面积×税率)

  城镇土地税需要计提吗?小编告诉大家,这个是不能一概而论的,是否计提,要根据重要性原则处理,如果金额够大好每月计提,如果不重要则直接在缴纳的当月记入就好,关于上文内容大家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继续和我们一起探讨哦.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835/news/191238/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衡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城镇土地税需要计提吗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