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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可以抵扣吗

来源:保定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7/14 16:06:20

  工程建设在我国遍地开花,也是由于这些工程的完成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但是每个工程都涉及到庞大的账务处理,作为一名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你是否清楚外购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可以抵扣吗?如果有所疑惑,请跟我们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的解析.

  外购货物用于在建工程可以抵扣吗

  外购货物、原材料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只要是经过本企业生产过程的,再做增值税处理时(视同销售),进项税都可以抵扣.只有不经过本企业加工的材料或商品改变用途(用于自建工程或发给本企业员工)时,不做视同销售处理(不做销项),但要将进项税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百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度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知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道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条例第内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因此,纳税人购进材料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所取得的进项发票则不可抵扣,如已抵扣的要作进项转出.

  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通过上文外购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是否可以抵扣的阐述,你一定知道只要不是用于固定资产的在建就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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