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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资料电话修改要重新开票吗

来源:保定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7/10 18:07:06

  发票是我们经常运用到的一个报销纳税凭证,对于发票的开具是有很多讲究的,每个要素都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在操作过程中,开票资料电话修改要重新开票吗?如果不太清楚的请跟我们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的解析,相信会对你有用.

  开票资料电话修改要重新开票吗

  开票资料电话变了,带税务登记证副本主机.开票用的IC卡,去航天金穗修改,严格上讲要向税务部门报告,因为征管法就税务登记事项变更有规定.如果是已开票的不需要重新开票,可以正常抵扣,电话不是主要因素.

  普通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开错了能修改吗

  不能修改.

  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

  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开票方凭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再开正确的发票.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开票资料电话修改要重新开票吗?通过上文我们知道,电话不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如果已经开具发票后电话重新修改,不需要重新开具,还是可以正常使用,但是同样需要上报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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