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保定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无租使用但约定缴纳押金的房产税如何缴纳

无租使用但约定缴纳押金的房产税如何缴纳

来源:保定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6/30 18:12:44

  关于无租使用但约定缴纳押金的房产税如何缴纳等相关问题,很多学员进行过咨询,小编在下文中给出了详细的解答,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如下文章,欢迎大家的阅读.

  无租使用但约定缴纳押金的房产税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条的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根据企业情况其无租使用缴纳的押金在合同终止后退还,并未改变无租使用的性质.

  因此,应由实际使用的企业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

  一般有几套房子要开征房产税

  对于首套房是免税,如果是二套及以上的房子,按照人均不超过60平米建筑面积免税,超出部分征收,各个地方征收的方法不一样.

  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0.5%~0.8%,略低于经营性物业的税率.试点城市如何征收要求也不统一.

  房产税是根据房产原值和租金收入来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房产过去是免税的,现在有部分城市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

  对于房产税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

  经过小编的介绍无租使用但约定缴纳押金的房产税如何缴纳?大家都了解了吗?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834/news/209911/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保定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无租使用但约定缴纳押金的房产税如何缴纳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