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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免缴对象有哪些?

来源:邢台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5/11 17:56:53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几个特点,但是也会对一部分税收进行减免,本篇文章讲述的就是土地使用税的免缴对象有哪些的这一问题,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出来了一部分内容,更多的还是需要大家自己去掌握。

  土地使用税的免缴对象有哪些?

  1、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老年服务机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算期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7、铁路运输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企业未使用的占地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9、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1、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2、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3、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4、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5、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6、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7、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8、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9、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矿山企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等。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的方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其中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米。即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向纳税人征收土地使用税。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土地使用税的免缴对象有哪些的有关问题,还为大家讲解了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相关的税务处理小编都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讲解与分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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