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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后珠海支票使用方法是什么?
支票记载事项包括: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两项记载事项可以经过出票人以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注意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一、记载事项:
①表明“支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是票据法规定必填的记载事项如欠缺某一项记载事项则该票据无效。
二、相对记载事项:
①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则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
②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则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如未记载可以经过法律规定进行推定而不会导致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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