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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后珠海转账支票相关注意事项,转账支票注意事项:
1、购买支票:使用完的转账支票,应当在转账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交费,领取空白转账支票。
2、客户应在其存款账户的余额内签发支票。如透支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
3、“出票人签章”栏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缺漏印章或印鉴不符时,银行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4、客户签发票据应按照《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和《支付结算办法》记载。
5、转账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0日,超过10日期限的,银行不予受理;
权力时效为自出票日起六个月,在票据开出六个月内,收款人需持有关证明文件,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6、当结清销户时,客户应将未用空白支票缴还银行。
7、转账支票的收款人、金额、日期不得涂改。
8、开出转账支票用于支付时,持票人无需背书;收到支票用于银行进账时,持票人才需在背面填上背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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