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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认证以后如何开具红字信息表

来源:济宁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2/9 15:58:39

  进项认证以后如何开具红字信息表?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

  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

进项认证以后如何开具红字信息表

  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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