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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中级经济法 合伙人的禁止经营行为

来源:怀化优路教育时间:2021/7/26 9:09:35

距离2021年中级会计师越来越近,备考过程中所学习的内容你都记牢了吗?怀化优路教育小编特地整理了中级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合伙人的禁止经营行为,还没掌握的考生赶快来温习一下吧!

经济法知识点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解释】合伙人违反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不得为了自己的私利,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也不得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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