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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工程法规 质权

来源:唐山优路教育时间:2021/1/13 9:23:05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历年二建考试时间推测2021年二建考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下旬进行。为了帮助大家了解二建考试科目,轻松备考2021年二建考试,今天唐山优路教育的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质权。

质权
1、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2、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放弃质权
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不得擅自转质
3、出质人的权利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
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注意:质权人行使质权不需经过法院。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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