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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21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 车船税

来源:长沙优路教育培训机构时间:2021/4/8 14:03:29

        我们一起来学习2021《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车船税。本考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船税法律制度的内容。长沙优路教育小编整理如下:

       1.车船税纳税人

  车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税法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2.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包括乘用车、商用车、挂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

  【提示】其他车辆不包括拖拉机。

  3.车船税应纳税额计算

  (1)乘用车、客车和摩托车的应纳税额=辆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2)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应纳税额-整备质量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提示】挂车按照货车年税额的50%计算。

  (3)机动船舶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

  (4)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基准税额×50%

  (5)游艇的应纳税额=艇身长度×适用年基准税额

  (6)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适用年基准税额÷12x应纳税月份数4·车船税税收优惠

  (1)捕捞、养殖渔船,免征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免征。

  (3)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

  (4)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5)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综合性消防救援船舶,免征。

        以上是长沙优路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长沙2021初级《 经济法基础 》考点:车船税 ”相关资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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