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328-059

位置:锦州优路教育培训机构 > 学校动态 > 2021年锦州一级建造师 承租人的义务

2021年锦州一级建造师 承租人的义务

来源:锦州优路教育培训机构时间:2021/6/17 17:15:36

OMO智能学习平台 大数据助力教学,千人千面,实现专属化学习!优路教育,230+校区任您选择

锦州优路教育校区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

2021年锦州一级建造师考试考试时间确定:9月11日、9月12日,考生在报名前需提前了解相关报名信息,下面,锦州优路教育的小编就来给各位一级建造师考生详细解读一下2021年锦州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承租人的义务

2021年锦州一级建造师培训-锦州一建培训

(1)支付租金的义务;
(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3)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4)有关事项通知的义务;
(5)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6)损失赔偿的义务。

锦州优路教育为需要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学员重磅推出一级建造师考前冲刺课程,线上线下融合式教学,智能课堂,让您,考试!另有一级建造师面授、一级建造师网课、一级建造师基础班、一级建造师精品班、一级建造师VIP精品班等课程。配有专属班主任,全程督学,专职答疑,尽心竭力助您备考锦州一级建造师考试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701/news/370916/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锦州优路教育培训机构 小编为您整理 2021年锦州一级建造师 承租人的义务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32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