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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费用相关规定

来源:连云港优路教育时间:2019/11/5 15:29:58

  2020年二级建造师备考工作已全面启动,不少考生也都投入了紧张备考的状态。在新版教材上市前要如何复习呢?优路教育特为各位二建考生精心梳理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核心知识点,以供各位考生参考。今天要推荐给大家的是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第6章核心考点:施工安全费用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费用的规定
  1、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标准。
  2、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4、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内的,预付费用不低于费用总额的50%;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
  2、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1)环境保护费;(2)文明施工费;(3)安全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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