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武汉仁和会计培训班 > 学校动态 > 武汉仁和会计培训班:善意取得是什么

武汉仁和会计培训班:善意取得是什么

来源:武汉仁和会计培训班时间:2022/6/29 9:21:46

  武汉仁和会计培训班:善意取得是什么?

  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武汉仁和会计培训班:善意取得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

  (2)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

  (3)转让的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动产已经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如果满足此三项条件,则成立动产善意取得.

  一方面,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另一方面,原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但是法律对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有特殊规定者,则不依据前述规则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譬如,法律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特别规范,则不适用一般的动产善意取得规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武汉仁和会计培训班:善意取得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会计考证、税收实务问题,欢迎您直接在线留言,拨打400电话或者咨询在线客服,咨询有惊喜!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608/news/541635/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武汉仁和会计培训班 小编为您整理 武汉仁和会计培训班:善意取得是什么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