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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红利个税扣缴问题整理

来源:淮南会计教练网校时间:2022/1/17 15:41:37

  股息红利个税扣缴问题整理!个税扣缴的问题中,我们常常能看到股息红利的相关字样,实际上股息红利是两个词汇。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那么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呢?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不同的处理。

股息红利个税扣缴问题整理

  问: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是否需要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第二条的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应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在股息红利个税扣缴时,个人应在资金账户留足资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应依法划扣税款,对个人资金账户暂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应当及时通知个人补足资金,并划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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