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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征收问题小解答

来源:白银会计教练网课培训机构时间:2022/1/18 13:45:42

  简易征收问题小解答!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简易征收率收增值税。那么,在企业的运营中该如何正确运用简易征收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简易征收问题小解答

  问:主要从事电气设备回收和销售的企业,客户都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销售的多为闲置企业淘汰倒闭后的处理产品,基本没有进项,该如何纳税开票?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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