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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师范大学MPA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社科赛斯考研培训学校时间:2022/10/8 9:18:37

天津师范大学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教育部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1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2023年我校拟招收约2200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中含推荐免试生数(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为准)必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所有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办法和接收专业详见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我校非全科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因错选报考点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及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选择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我校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较多只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的10%为汉族考生,具体参照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的相关文件执行。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科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名点代码:1235)

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本报考点不接受补交费。

(2)其他报考点的缴费请查阅相关报考点说明。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确认时间、流程及具体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网发布的网报公告及研招网其他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请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网上确认时按要求提交。因为考生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无法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需提前准备的学历(或学籍)材料包括:

(1)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予以确认。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已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或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准备相应的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四)考生应当在考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及进行初试成绩查询。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代码为5××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二)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代码为5××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关于考试科目推荐书目请咨询相关学院(部)或浏览相关学院(部)网站查询。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各学院(部)公布信息为准。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有关部门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部)要求执行。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部)要求执行。

(四)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部)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我校在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拟录取的考生须向学院递(寄)交考生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外科、血压、身高、体重、视力、肝功、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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