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328-059

位置:北京社科赛斯考研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简章

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社科赛斯考研培训学校时间:2022/10/8 9:13:56

我校 2023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即初试方式为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或单独考试)。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关于 2023 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详见《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较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 年入学前须取得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 2 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中注明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含 3 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含 5 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含 2 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人员,且须取得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报考专业仅限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科。

5.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和数据法治研究院数据法学。预计招生计划 10 个,较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科。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科。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科。

3.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此政策。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须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考天左右)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我校初试和复试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援藏计划考生的初试科目为:112 援藏计划思想政治理论、230 援藏计划英语、790 基础课、890专业基础课;报考其他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4.命题范围:(1)统一命题科目(政治、英语、管理类综合、法律硕士业务课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统一编制考试大纲、统一命题。(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见原文附录 2,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复试将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见原文附录 3。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加试

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四)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五)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下一年度起,连续 3 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5582/news/568061/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北京社科赛斯考研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MPA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32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