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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来源:无锡新吴区仁和会计培训班时间:2022/1/11 14:01:03

  问: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无锡新吴区仁和会计培训班: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

  以下通过非正常方式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一)已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原房产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过户,后因有关问题解决后再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时间为准.

  (二)法院在进行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过程中,判决或裁定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三)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裁决房地产权属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仲裁书明确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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