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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点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来源:杭州优路教育时间:2022/3/26 17:43:47

      优路教育整理了注册会计师重要考点: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般计税方法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计算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计算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一)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销售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包括: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自产电力。

  2.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自己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必须选择)

  7.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必须选择)。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必须选择)。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3.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有关动漫服务。

  14.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15.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6.在“营改增”试点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提示】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18.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提示】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19.销售或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提示】房地产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1.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22.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23.提供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24.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2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27.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提示】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扣缴计税方法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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