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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宝鸡渊大教育培训学校时间:2021/5/12 10:54:05

各位考生:受新冠疫情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我们采取先邮寄后现场的领取方式,现将2020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领书事项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2021年4月6日起(节假日不休)。

2.邮寄流程: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考生用电脑登录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点击证书发放窗口,找到证书领取通知,认真阅读通知后,在合格人员名单中,找到本人的证书管理号,尔后登陆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邮寄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我们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系统自动生成)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二)窗口领取

1. 领取时间: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5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领书(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2.领取地点: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

3.领取流程:考生在窗口申领证书前,请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依据合格人员名单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按照要求填写好合格人员登记表。

4.领取要求

(1)由考生本人领书。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书。

(2)领证时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审核后由发证机关收回。

(3)考生领书时,在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右上方注明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序号,以便领书。

二、未在规定时间领书的考生,请于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前来领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

三、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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