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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免运费服务能否视同销售

来源:成都崇州天华会计教练培训班时间:2021/4/6 11:30:11

  经常网购的同学都知道,当购买的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商家可能会给一个免运费的优惠。那这个免邮费的优惠怎么做账呢?免除的邮费能算作视同销售吗?今天成都崇川区会计培训机构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

网购免运费服务能否视同销售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

  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若你司以折扣销售方式对配送服务进行处理,应按规定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与折扣额;若没有注明,则不可按照折扣销售进行涉税处理,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以上就是网购免邮在财务工作中的处理,不知道小伙伴们现在清楚了没有。更多会计相关问题欢迎您在线留言,拨打400电话,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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